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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煤矿地质工作细则》解读

问:《煤矿地质工作规定》修订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?

答:《煤矿地质工作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自2014年3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,在规范煤矿地质工作、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但经过近十年发展,煤炭开采条件、煤矿开采技术等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,《规定》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煤矿安全生产地质保障需求。煤矿安全监控,矿用皮带保护通信

主要表现在:一是煤炭开采规模和强度不断提升,煤炭开采区域的水、瓦斯、冲击地压等地质问题日益突出。二是随着煤炭资源逐渐向深部延伸开采,深部高地应力、高地温、高瓦斯、高水压等环境和高强度开采扰动,大大增加了冲击地压、煤与瓦斯突出、突水、热害等灾害风险。三是随着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快速发展,催生了煤矿地质透明化的新需求。四是随着煤炭工业的高速发展,地质保障技术装备不断创新,大量高效、成熟且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和业内广泛认可的新技术装备,极大地提升了煤矿地质工作的安全保障能力。推广使用这些新技术装备,体现了科技进步。五是近年来一些典型的煤矿水害、瓦斯、火灾、顶板、冲击地压等事故多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治理不到位有关,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需进一步强化。六是近些年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等规程、细则、标准进行修编、制定,《规定》的部分内容与这些规程、细则、标准不尽一致,需保持一致性。

在此背景下,为进一步向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可靠地质保障,有效预防煤矿事故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启动实施了《规定》的修订工作。

问:请介绍一下本次修订工作情况。

答: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《规定》修订,将其列为2023年重点工作,精心安排部署,成立了修订工作领导小组,由事故调查和统计司组织修订。

2022年10月,修订工作启动后,我们向全国广泛征求修订意见建议,同时在修订期间,组织修编人员前往煤炭企业、高校、煤矿设计单位等开展广泛调研,累计收集意见建议744条,在对意见建议深入研究的基础上,结合现行相关规程、细则、标准和政策文件等,对修订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。2023年9月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北京组织14家单位的15名专家逐条审查和修改完善。之后,再次征求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、机关各司以及有关中央企业意见建议;同时,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,共收到58家单位及个人反馈的意见建议231条,并逐条认真研究。煤矿安全监控,矿用皮带保护通信

问: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?

答:修订后的《煤矿地质工作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共十章、五个附录,一百零二条。修订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十个方面:

一是调整章节结构。将“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”由第四章调整至第三章;将掘进、回采期间地质工作各自独立设为一节。

二是加强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。明确普查工作对象为建设煤矿、生产煤矿、资源整合煤矿等;增加了如离层空间、地表水体、油气及油气井、煤层气井、冲击地压危险性、煤(岩)层风氧化带、火烧区、边坡稳定性等因素,明确普查周期为每3年开展1次。煤矿安全监控,矿用皮带保护通信

三是夯实人员保障基础。规定煤矿企业、煤矿应配备由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的地质副总工程师。

四是强化煤矿冲击地压工作。将冲击地压危险等级作为井工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的一项主要指标,增加了如煤层顶板坚硬岩层、采空区大面积悬顶、冲击倾向性、冲击危险性等相关地质工作内容。

五是优化煤矿地质类型和地质报告编写周期。规定基建煤矿移交生产后3年内完成地质类型划分,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生产地质报告每3年修编1次,二者可合并编写。

六是严格把控各类地质报告质量。规定无上级公司的煤矿,应聘请专家对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生产地质报告进行评审。

七是加强新技术对地质探查的保障作用。包括提升地质构造探查精度(如《规定》要求查明井田内直径大于30米的陷落柱,《细则》修改为20米),增加先进技术装备在地质编录、掘进和回采地质探查中的应用。

八是强化露天煤矿边坡地质工作。增加了露天煤矿地质工程条件补充勘探、露天煤矿边坡稳定性预测和评价等内容;增加了边坡动态监测系统建设、安设工业视频监控等边坡监测的规定。

九是新增揭煤地质说明书。增加了编写揭煤地质说明书及其编写提纲,以及说明书审批要求。

十是深化煤矿地质数字化建设。为适应煤矿数字化、智能化建设发展趋势,首次将透明地质、数字矿图纳入《细则》,增加编绘数字地质图件、建设地质测量信息“一张图”和透明地质保障系统等内容,同时逐步推动地质透明化与采掘活动、灾害防治等相结合,为智能开采提供地质保障。

问:如何贯彻落实《细则》?煤矿安全监控,矿用皮带保护通信

答:下一步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贯彻落实《细则》。

一是组织编写《细则》释义,逐条解释《细则》,并结合近年来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,指导帮助有关人员深化对《细则》的学习理解,适时组织专家开展培训。

二是强化《细则》学习贯彻,督促煤矿企业、煤矿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《细则》,并按要求严格执行《细则》,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可靠地质保障。

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督促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将《细则》纳入执法检查重点内容,通过严格执法检查倒逼企业认真贯彻落实《细则》,有效预防煤矿事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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